北京重磅!18日起有条件恢复新入住老人入院,养老机构疫情专项补贴细则公布!
近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及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部署会》召开。周末便有两份关于北京养老机构的重磅通知下达,一则是北京四部门联发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全市养老机构及驿站健康运营。另一则是《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及运营支持政策主要内容》(以下简称“内容”)。两则通知一方面包含了机构期盼已久的疫情期间的财政支持,另一则关系到已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和家属互动和北京家庭新产生的急迫的入院需求,以及常态化疫情期间的养老机构管理要求。小编将两则通知的重点内容整理如下(文末附内容全文):
一、《通知》指出:
1、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
2020年2月、3月和4月,依据《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加大对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力度。在现有运营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住老年人的数量,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贴。
养老机构实际收住老年人数量以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归集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数据为准,月度内老年人入住时间满15天(含)的,以一个月计发运营补贴;未满15天的,不予计发运营补贴。对于养老机构已经停止运营、且后续不再运营的,不再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2、给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补贴。
2020年2月、3月和4月,对于已经市民政局备案公告运营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已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且按照政府要求实行封闭管理的,在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的同时,分别按照每月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运营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后续将继续运营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分别按照每月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已经关停、且后续不再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再给予运营支持。
3、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
符合本市城市功能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各级政府及市、区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房产用于开展养老服务,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妥善保障员工队伍稳定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各区协调免除房租。难以协调解决的,由各区财政给予补助。
对于承租民营企业或个人房产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房租的时间:2020年 2月、3月、4月。
4、降低公办民营机构管理发展资金。
所有权方减半收取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运营方的机构管理发展资金、租金等。
5、落实隔离观察保障措施。
落实隔离观察保障措施。凡养老服务机构的返院老年人、返岗员工,均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的方可返院或返岗。对于不具备隔离条件机构的返院老年人、返岗员工隔离观察工作,由区民政局按照本区防控隔离观察工作安排统筹予以保障。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区财政负担。
6、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用工成本。
自2020年2月起,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养字〔2020〕29号)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7、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庭保障。
因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特别是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医护工作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由区民政局统筹安排入住临时托养机构的,按照接收机构收费价格及接收人数给予补贴。
二、《内容》指出:
1、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做好“七进、八不进”工作。
2、规范家属探视程序——实行“预约探视”。
3、规范春节回家老人返院程序——“先预约、后返院”、“一次调查”、“两次检测”。
4、规范外出就医老人返院程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就医结束后不应再要求居家隔离14天”、“住院就医老人,在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无异常后可返回养老机构。”
5、有条件恢复新入住老人入院——“具备隔离条件、护理能力的前提下,可接收新入住老人……参照春节回家返院老人程序执行。”
6、规范员工通勤返岗管理——“新入职员工及返岗员工须在养老机构外指定场所隔离观察14天、且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上岗。”
7、适度恢复驿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优先满足困难老人照护服务需求。”
以下为内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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